实验室管理规定
一、实验室必须按所承担的实验教学课程制定出每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,并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内容。
二、学生上实验课必须在实验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,严禁在无实验教师、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学生自行实验操作。
三、利用实验室空置时间为学生开放。
四、仪器设备,要建账建卡,专人负责保管,做到账、物、卡相符。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要建立分类账、流水账,按期收支盘点。实验材料必须专人保管,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签字领用手续,不得私自拿用。
五、精密仪器要建立技术使用档案,填写使用记录。
六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煤气、电炉、烹调食物。取暖和用冰箱冷藏私用食品。
七、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、遗弃,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,以免污染环境,影响健康。
八、实验完毕后,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,随时关好门窗,防火、防盜、防破坏。
九、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。
十、实验室内不准存放生活用品,通道不得存放自行车及废旧仪器设备和家具,不得堆放杂物。
十一、实验室内严禁烟火,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,严禁闲杂人员入内。
十二、充分熟悉安全用具,如灭火器、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,并妥加爱护,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。
十三、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,注明名称、溶液浓度。
十四、危险药品要专人、专类、专柜保管,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。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、特点分门别类贮存,并定期进行检查,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十五、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、面罩、手套等防护设备。
十六、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。